1月20日下午,学校在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郑州轻工业学院章程》起草工作专题座谈会。全体校领导、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院系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张胜利主持。
会上,陈江风副校长代表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委员会向学校领导班子和与会人员汇报了我校章程起草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章程(初稿)》的文本结构和“学校发展目标与办学定位”部分的文字表述作了说明。
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和自身思考,围绕学校《章程(初稿)》的框架结构、逻辑体系、语言表述以及章程起草过程中涉及到的“学校发展目标与办学定位”等重要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章程(初稿)》的修订完善打下了良好基础。
大学章程是规范学校与外部关系以及学校内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重要遵循,制定并认真执行大学章程,对于加强依法治校、推进大学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我校章程制定工作从2014年4月正式启动以来,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了“章程制定工作委员会”、“章程起草工作委员会”和“章程制定工作咨询委员会”。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委员会多次召开工作布置会、协调会、推进会、讨论会、座谈会,系统总结学校办学经验和特色,认真分析学校发展所处历史方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借鉴兄弟高校章程起草工作的经验,形成了《郑州轻工业学院章程(初稿)》。
下一步,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认真梳理这次座谈会的讨论成果,按照座谈会上剧书记和石校长对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提出的要求以及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章程(初稿)》,并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以期按时完成《章程》制定工作,真正使章程制定的过程成为学校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确保制定的《郑州轻工业学院章程》能够符合学校发展实际,能够反映教职工生的要求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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