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独立、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的传统应该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组成。 何为现代大学制度?尽管不同的学者会有不同的理解,但“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是学界对现代大学特征的基本共识。早在20世纪上半叶,蔡元培、梅贻琦、罗家伦等文化精英为把现代大学制度引入中国,呕心沥血,在短期内使我国的大学达到了与世界大学同步的水平。 今天我们不妨回望历史,追寻那个时代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历程,也许对我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有启发意义。 政府和大学:政校分开的早期实践 西方现代大学是教师和学生为了抵御外部的干涉和威胁,仿照手工业行会建立起来的互助团体。中国现代大学诞生于19世纪末期,是在“西学东渐”的历史大潮中清末新政的产物。在民国时期,中国大学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1911—1927年的军阀割据时期,后一阶段是1927—1949年。学者许美德认为,民国时期中国才真正致力于建立一种具有自治权和学术自由精神的现代大学。就大学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来说,两个阶段各具特色。 1895年、1896年和1898年分别成立的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工学和京师大学堂被认为是中国现代大学的雏形,而真正实现由传统大学向现代大学转换的主要标志是蔡元培1912年主掌教育部,颁布《大学令》以及对北京大学的现代性改造。这一时期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多元化探索时期,经历了由取道日本到借鉴苏联再到模仿美国的过程。就此,蔡元培1930年曾说:“吾国今日之大学,乃直取欧洲大学之制而模仿之,并不自古之太学演化而成也。”这一时期,对于“教育独立”的价值理念,大学通过内部的制度设置得到保障,而政府依然恪守这一传统。大学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良性有序的发展。 1927—1929年,蔡元培仿照法国的高等教育体制,建立大学院及其大学区制,本意是保障“教育独立”,但这种改革犹如昙花一现,很快失败。其原因主要在于这种做法与政府试图加强对教育领域的控制格格不入。 30—40年代,政府相继颁布了《大学组织法》、《大学规程》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虽然促进了大学管理的制度化,但同时政府加强了对高等教育的控制,大学自由程度急剧减弱,如取消董事会、改评议会为校务会等。这一时期,一批重要大学因抗战而西迁并组建临时大学,如西南联合大学,其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的奇迹。在奇迹的背后,我们会看到一批具有教育家精神的大学校长和教授群体,对“教育独立”精神的坚定践行。 此外,欧美各类教会在我国设立的教会大学,对现代中国教育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强调“学以致用”、坚持“教育同生产实践相结合,为抗战和边区政治经济文化服务”的解放区大学,形成了与政治体制互动的有效模式,这对20世纪后半叶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教育独立”到“大学自治” 如果说大学和政府是构建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两大主体,那么,对“教育独立”的捍卫和对大学“办学自主权”的吁求,是贯穿于20世纪始终的两个高等教育思潮。 1922年3月,蔡元培发表《教育独立议》,提出教育要独立于政党、独立于宗教,实现经费独立、行政独立、思想独立、内容独立。他主张仿行外国的大学区制,实施超然独立的教育体制。他说,“政党如能掌握政权,往往不出数年,便要更迭。若把教育权也交与政党,两党更迭的时候,教育方针也要跟着改变,教育就没有成效。” “教育独立”思潮的核心,是仿效西方“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模式,力主教育摆脱来自政治的、宗教的种种牵扰,从人类知识传承、文化创新、社会发展“终极关怀”高度,实现独立运行,为中华文明的复兴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教育经费问题是“教育独立”思潮的直接成因。据1919年北京政府的中央预算,军费支出达42%,教育经费竟不及1%,许多学校处境窘迫,难以为继,教育经费独立运动应时而起。此后,争取教育经费的努力一直在继续。进入20世纪30年代,蔡元培倡导的大学区制失败,全国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政府的教育经费逐步得到保证,教育界步入一个比较稳定的时期,“教育独立”的呼声亦日渐式微。 有研究者认为,20世纪上半叶的“教育独立”思潮,是中国大学初创时期按照“世界大学通例”进行的试验,其自由化主旨与当时政权趋势格格不入,势必难以长久,也难以真正付诸实施。 学术自由与教授治校 “教育独立”诉求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便是“大学自治”,而支撑“大学自治”的,是“学术自由”的价值观和“教授治校”的大学治理结构。 1912年1月至8月,蔡元培担任中华民国第一任教育总长。他提出:“教育事业当完全交与教育家,保有独立之资格。”为此,他起草了民国第一个《大学令》,规定大学设两级决策机构,保障教授治校的施行,一是在各个学科(学院)设立教授会,决定学科(学院)的课程等事务;二是在学校层面设立评议会,决定学校规章制度和大政方针。《大学令》是中国历史上争取教授治校的第一个成果。 1917年1月,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进一步明确了教授会和评议会的职责。但他不久后辞职,教授会和评议会的作用发挥并不理想。1919年6月15日蔡元培在辞去北京大学校长的“宣言”中说,“思想自由,是世界大学的通例。北京大学,向来受旧思想的拘束,是很不自由的。我进去了,想稍稍开点风气,请了几个比较有点新思想的人,提倡点新的学理,发布点新的印刷品,用世界的新思想来比较,用我的理想来批评,还算是半新的。在新的一方面偶有点儿沾沾自喜的,我还觉得好笑。哪知道旧的一方面,看了这点半新的,就算‘洪水猛兽’一样了。世界哪有这种不自由的大学么?还要我去充这种大学的校长么?” 五四运动后蔡元培重返北京大学就任校长,直至1923年离开北大。除了高擎“思想自由”的旗帜外,他对教授治校、民主管理进行了精心的制度设计。在教授会和评议会制度基础上,蔡元培建立行政会议制度,规定成立预算、审计、聘任、入学考试等十一个专门委员会,由教师担任委员,校长提名,评议会批准,委员长必须是教授,由校长选任。专门委员会委员长和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共同组成行政会议,作为学校日常事务的管理机构。校长为全校最高学术领导和行政领导;评议会为全校最高权力和立法机构,校长通过主持评议会来实施领导;教授会及教务处讨论并执行学术和教学事务;行政会议及总务处讨论并执行行政事务。 与北大管理制度一并载入史册的,还有东南大学的管理制度。那时,北京大学和东南大学一北一南,共同构成中国近代大学发展史上的“双骄”。如果说北京大学是以德国大学为蓝本建立起来的,那么东南大学就是以美国大学为蓝本建立起来的。两者对大学职能的理解和内部治理结构设计方面稍有差异,但对“教授治校、学术自由”的根本理念并无二致。 1924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重新制定并颁布了《国立大学条例》,以法令的形式肯定和继承了北京大学以及东南大学的改革经验,并对国立大学内部组织制度做了新的规定。1929年,政府颁布《大学组织法》,根据这个法令,北京大学改行“校长治校” 方针,用行政领导占多数的校务会议取代了评议会——就教授治校而言,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退步。 现代大学制度:世界通例与中国特色 在回顾了政校关系、教育独立、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等传统后,让我们回到一个基本问题上:“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特质是什么?它是否具有普遍性?“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的“特色”是什么? 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是20世纪上半叶的“世界大学制度通例”,其中,教育独立是宏观的教育行政制度,学术自由是现代大学的基本理念,教授治校是保障大学独立和自主发展的制度基础。二战结束以后,世界各国的高等教育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上述“大学制度通例”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变迁。 一个显著变化是,大学与政府、市场关系的重构,不同国家的大学在由国家权力、学术权威和市场构成的“协调三角形”内,处于不同位置。例如,美国大学作为冷战时期国防科研的主阵地,得到了政府庞大的资金支持,联邦政府的拨款和国防科技需求直接促成了美国研究型大学在20世纪后半叶的迅速崛起,“大学越是优秀、越是独特,它投入联邦政府怀抱的机会就越大”,但美国高等教育依然是“市场取向”的。 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作为现代大学的一种价值观,虽在具体操作方式上发生了变化,但其核心理念未变。这是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内在性质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应该是对“世界大学制度通例”和“现代大学普世性”的技术性延伸,而不是本质性超越。也就是说,教育独立、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的传统应该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组成。 一流的教育家和杰出的学者是支撑现代大学发展的基石。在20世纪上半叶,我国涌现出多位大师级学者,如梁启超、王国维、胡适、陈寅恪、陈垣、傅斯年、钱穆、顾颉刚等,他们既是中国早期现代大学制度有效运行的坚实支撑,又是现代大学制度成功运行所哺育的杰出人才。作为中国社会巨变时代的文化旗手,他们将中华传统文化和西方文明精华融会贯通,引领了中国文化向近现代的成功转型。这些脊梁坚挺、独立自由的学者,游走于书斋和民间,为现代科学的中国化和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身体力行。 回顾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大学制度的演变和发展过程,对思考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求解“钱学森之问”、更好地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高民族素质、培育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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