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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研究述评 ——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制度性缺陷日渐显露,现代大学制度成为高等教育研究的重要内容。较早研究现代大学制度的是原国家教委王冀生研究员,他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一文中正式提出了“现代大学制度”概念,“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正进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露出来,解决这些深层次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1]2001年《现代大学教育》首期开设“学者沙龙”,专门讨论现代大学制度问题,拉开了现代大学制度研究的序幕。现代大学制度研究旨在解答两个基本问题:何为现代大学制度、如何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一、何为现代大学制度
    1、域外视角下的现代大学制度。该观点将发达国家的大学制度视为现代大学制度,如以柏林大学为代表的德国大学制度、以“多元巨型大学”为代表的美国大学模式等。韩水法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是由1810年在洪堡主导下建立的德国柏林大学奠定的”。[2]克拉克.克尔在《大学的功用》中指出,与知识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新型大学将是“多元巨型大学”。[3]由此,很多学者将美国突出服务职能、积极融入社会的多元巨型大学制度视作现代大学制度。潘懋元认为,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大学必然要走向社会的中心,“走向社会中心的大学”所要建立的制度即现代大学制度。[4]
    2、历史视角下的现代大学制度。该观点从历史的角度解读“现代”,强调现代大学制度的时间“现代性”,认为我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即与旧式学堂相对应、在移植西方大学模式基础上形成的大学制度,因此民国时期建立的近代大学被作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初建的标志。如李春萍认为蔡元培是“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创立者”。[5]叶隽也认为“蔡元培对中国现代大学制度之构建意义重大”,[6]张建奇则认为梅贻琦时期的清华大学以及部分私立大学和教会大学标志着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初步确立。[7]
    3、本土论视角下的现代大学制度。该观点认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是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中形成的。别敦荣指出,现代大学制度既非19世纪的德国大学制度或20世纪的美国大学制度,也非我国移植自西方的大学制度,而是“针对我国大学所承担的现实使命,在解决数十年来大学制度存在积弊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大学制度”。[8]袁贵仁也持此观点,他针对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存在的诸种问题提出了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认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就是要全面把握大学作为法人实体和办学主体所的权力和责任。[9]
    4、建构论视角下的现代大学制度。该观点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并非一个固定的制度框架,而是处在不断追求制度卓越的过程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大学制度是一个建构的目标,代表着大学制度改革和创新的方向。王洪才指出,“现代大学制度并非一个既定的存在,而是一个建构中的事实”,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特征是制度的适应性,也即现代大学制度应随着环境的变化及由环境变化导致的大学自身分化而处在持续的建构之中。[10]
    5、效能论视角下的现代大学制度。该观点以制度效能为标准来判定现代大学制度。王绽蕊认为,大学制度之“现代性”的衡量标准是其“有效性”,“有效性”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价值,“现代性不过是有些学者急于构建一种新的概念体系而给自己理想中的大学制度戴错的一顶帽子”。“有效大学制度”一方面是指有效率的大学组织制度安排,能够节约参与各方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是指有效益的大学组织制度安排,能促成大学职能充分发挥。因此现代大学制度就是“有效大学制度”。[11]
    6、规则论视角下的现代大学制度,即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质是一系列规则组成的体系。彭江认为,现代大学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在本质上是安排和协调大学中权力、利益关系的一套规则体系,当它确保大学不同权力、利益主体间达到制衡,大学才能有效运转。这种制衡就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逻辑归属。[12]于文明也认为,公立高校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协调和维护公立高校不同利益主体间关系、保障公立高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实现的一系列规则体系,本质是利益制度”。[13]
    二、如何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1、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包括正确处理大学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和建立科学的大学内部运及管理机制。张俊宗指出“现代大学制度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平衡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完善大学与社会间的关系、规范大学与大学的关系、提高大学自身管理水平”。[14]马陆亭认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应“科学界定政府与大学的关系,有效设计外部对大学治理的参与,明晰内部治理结构,并以规范性的章程作保证”。[15]王洪才从校社联动角度指出大学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社会中介评估制度、董事会制度,确保与外界的有效沟通,增强大学适应性;在内部管理改革上,强调管理的专业化。[16]
    2、构建现代大学制度需以科学的大学理念为先导。大学制度的建立在深层次意义上是对大学理念的选择,经典大学理念是现代大学制度的精神内核。邬大光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应坚持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17]高桂娟指出,内协调和外协调是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取向,所谓内协调就是要“维护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优秀精神和传统”。[18]陈颖指出,弘扬大学精神的传统要素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支撑,大学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大学自治精神、弘扬学术自由精神、重建大学批判精神”。[19]
    3、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应以尊重大学的本质和逻辑为前提。张应强指出,“大学是人才培养机构和学术组织,以人才培养、学术创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需要是大学本质属性的体现,对大学的准确定性对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意义”[20],大学还是一个文化组织,“基于科层制的制度安排虽是大学运行不可缺少的要素,但维护大学的文化特性才是现代大学制度建构的根本取向”。[21]王洪才在批判现代大学制度的市场化思维时强调,大学是育人的机构,市场化思维背离了教育的规律。王长乐指出,政府直接管理大学的模式使大学的管理体制与活动逻辑关系扭曲,大学蜕变为准行政性的机构;政府应尊重大学自治,实施“无为而治”的管理。[22]
    4、构建现代大学制度重在变革治理结构。大学的治理结构通常表现为不同权力主体间的博弈,一般认为权力的制衡是大学治理结构改革的基本导向。龚怡祖指出,大学治理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石,其实质是建构能够应对“冲突和多元利益”需要的决策权结构,即大学治理结构必须能够吸纳各利益相关者的资源,将大学的决策控制权合理地分布给不同治理主体。[23]胡赤弟认为,大学制度是教育资源产权主体的契约集,大学管理应采取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24]汤正翔指出,厘清中国高等教育中党的权力、民主权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及其各自相应的责、权关系,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25]祁占勇则提出了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26]
    5、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须具备市场化思维。市场观念与市场机制对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大学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王冀生认为,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应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实行多元投资、政校分开、产学研结合和科学经营。[27]张维迎领导的北大教师聘任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经济学思想,他指出:“作为一个由人组成的组织,大学与企业在管理方面有一些共性。”[28]李晓波主张该在高等教育中引进产业机制,“股份制是一条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途径。”[29]徐同文认为“大学在生产经营、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上与企业十分相似”,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应引入企业管理模式[30]
    6、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必须立足本土。江涌认为,中国有其独特的文化模式和制度规范,中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既要吸收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校作为同一社会组织所具有的合理制度内核,还要尊重本国的优秀文化和学术传统。[31]纪宝成指出,“中国现代大学并不是简单地移植西方大学,而是中国教育传统与西方现代大学制度对话、抗争、融合,并因此而形成的新式中国大学教育” 。[32邬大光同样认为,“一个国家的大学制度依赖于本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一所大学的制度建设也遵循同样原则”。[33]
    除了以上诸多视角外,还有其他观点,如王建华以“第三部门”理论作为分析框架,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就是“以自治、非营利与非政府三者为制度规则的大学制度”,大学应在第三部门的规则指导下构建现代大学制度;[34]有的学者从大学校长的角度来探讨大学制度改革,季诚均、赵文华分别强调了大学校长选拔制度和大学校长职业化对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过程中的意义。[35]
    三、现代大学制度研究评论
    1、准确把握大学的本质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基本前提。现代大学制度首先是大学的制度、大学的规则体系,具有区别于其它组织制度的特性。因此,研究现代大学制度必须首先弄清楚何为大学。无论当代大学的角色与职能如何分化,作为一个育人机构、一个学术或文化组织的本质并没有改变,促进人的发展的基本价值指向、创造文化和知识的基本使命并未改变。故而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必须尊重大学的本质与使命,研究现代大学制度也必不可背离大学的基本逻辑。因此,过分强调市场机制对大学制度改革的意义,甚至试图照搬现代企业制度的做法和观点都需要严加审视和批判。
    2、现代大学制度不是一个既定的、固定的制度框架,“现代”并非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时间概念或地理、空间概念。将现代大学制度理解为某个国家或地区的大学制度,或者理解为与我国旧式学堂相对、兴于民国年间的近代大学,或者认为西南联大的运行与管理模式就是现代大学制度,这些“既成论”观点扭曲了现代大学制度的适应性特质和追求制度卓越的性格。任何大学制度都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并必将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及大学自身分化而不断变革,“现代大学制度并非一个既定的存在,而是一个建构中的事实”。因此,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应坚持变化、发展的观点。
    3、现代大学制度是普遍规定性和独特性的统一。现代大学制度必然尊重大学的本质和逻辑,学术自由、学术自治、教授治学等是任何时空条件下大学制度建设的普适性原则,任何国家的大学制度改革都不能抛弃这些标识着大学本性的东西。但当把现代大学制度置于某个特定国家,特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决定了大学制度改革必须尊重国情,构建适于本土的大学制度,这种本土化就是现代大学制度的独特性。也即,“现代大学制度应该是规范性与自主性相结合,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制度”。[36]因此,我国大学制度研究应立足我国大学的传统及其特殊的外部环境,探索现代大学制度的中国模式。
    4、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应重视大学制度发展史研究。大学制度的变革与演进内含着历史的必然,大学从象牙塔走向社会中心,以及在此过程中自身角色与职能日渐分化,都是大学内在需求与社会需求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这决定了大学运行和管理方式变化的历史必然性。无论是英国的牛剑模式、德国的洪堡模式,还是美国的多元巨型模式,任何模式的大学制度都是历史地形成的。因此,系统研究大学制度演进的历史,有利于从中发现大学制度改革和发展的规律与趋势,探寻我国大学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5、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应突破教育学视域的局限,采取多学科系统研究的范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必须深刻认识我国的政治、经济、教育、法律、文化、社会传统等基本国情,这就决定了研究者必须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文化学等不同学科视角来审视大学制度改革。以政治学、法学观点来看,笔者认为,我国大学制度改革必将在现行的集中统一的政治体制下进行,完全的大学自治与分权式的内部治理结构将在很大程度上仅作为一种理念。在此体制环境下,借助法治力量来抗衡政治干预应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现代大学制度研究者应积极探索大学管理的法治化。
    6、现代大学制度研究亟需加强基本理论探索。何为大学,何为大学制度,何为现代大学制度,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影响大学及大学制度的因素又是什么,这一系列问题涉及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现代大学制度,必须对这一系列问题做出科学的解释,形成现代大学制度的原理体系。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实践中发生的种种偏颇和理论探索中的诸多误区,从根本上说是由于缺乏基本理论的指导。没有基本理论的规范,现代大学制度研究的效益就难以提高。因此,现代大学制度研究的当务之急是构建起具有卓越解释力的原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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