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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质量的利益相关者动态分析 ——
柏 檀1, 2,周德群2
(1.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 210097;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南京 210016 )

    【摘 要】高等教育机构是一个利益相关者组织:政府、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等都是高等学校的利益相关者。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其中的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根据米切尔的利益相关者动态分类模型,分析探讨各利益相关者在高等教育质量的改进过程中,角色类型的转换及其利益诉求的改变,以此为高等学校的管理者回应各利益主体不同的教育质量要求提供策略性建议。
    【关 键 词】高等教育;教育质量;利益相关者;动态分析
    【文章来源】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年第10期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多元主体评价体系研究”(编号: 07eyb002)。
    【作者简介】柏 檀,南京师范大学会计与财务管理系副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管理理论的研究;周德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应用研究。
    “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概念源于企业界,指所有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人,以与“股东”(stockholder)这一概念相对应。1963年美国斯坦福研究院的一些学者首先提出了利益相关者概念,意在对西方企业界长期奉行的“股东利益至上”的观点进行修正。安索夫(ansoff)是最早使用“利益相关者”一词的经济学家,他在1965年出版的《公司战略》一书中提出,“要制定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综合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要求权”。弗里曼(free-man)在1984年出版的《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分析方式》一书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里程碑式著作。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目标实现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自弗里曼以后,“企业有许多利益相关者的观点现在已经成了管理学学术性文献中的共识”。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任何一个组织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组织追求的应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应仅仅是某个单一主体(如股东)的利益。组织的决策必须要考虑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给予相应的报酬和补偿,组织的发展前景有赖于管理层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的回应质量。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重要研究方向之一,是如何对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和分类,以实现对其利益的恰当回应。在众多的研究成果中,米切尔(michell)提出的动态分类方法由于大大改善了利益相关者界定的可操作性而备受关注,并逐步成为人们最常用的方法。
    一、米切尔的利益相关者动态分类模型
    米切尔是从组织“管理者”的视角来考察“利益相关者”的,因此,“管理者”并不在他所说的“利益相关者”的范围之内,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是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契约的节点。他认为,组织中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与组织目标实现之间的相关度是不同的,并且这种相关度是可能经常发生变化的。管理者不可能随时顾及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只能首先满足某些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的要求。管理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随时感知与辨识各利益相关者与组织目标实现之间的相关度,充分、及时地考虑高相关度群体的利益诉求,以保证组织目标的顺利实现。
    米切尔从三个属性(attribute)来刻画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以这三个属性的拥有情况来判定他们在管理者视野中应有的显著度(salience)。这三个属性分别是(1)影响力(power):即某一群体对组织可能施加的影响力; (2)合法性(le-gitimacy):即某一群体与组织之间的关系的合法性; (3)紧迫性(urgency):即某一群体对于在组织内实现其要求的紧迫性。米切尔认为这三个属性之间是有关联的:影响力基于合法性而获得权威,又基于紧迫性而得以执行;合法性则基于影响力而获得权利,又基于紧迫性而得以申诉。
    根据上述三个属性的拥有程度,米切尔将利益相关者细分为三类:若某一群体同时具备三种属性,就是确定型利益相关者(definitive stakeholder);若某一群体兼有其中两种属性,就是期望型利益相关者(expectant stakeholder);若某一群体只具备其中一种属性,则是潜伏型利益相关者(latentstakeholder)。当然,若三种属性都不具备,则不是组织的利益相关者,即潜在的利益相关者(potentialstakeholder)。
    期望型利益相关者又被分为三种:拥有影响力和合法性的被称为统治型利益相关者(dominant stakeholder),拥有合法性与紧迫性的被称为依赖型利益相关者(dependantstake-holder),拥有紧迫性和影响力的被称为危险型利益相关者(dangerous stakeholder)。同样,潜伏型利益相关者也分为三种:只拥有影响力的被称为蛰伏型利益相关者(dormantstakeholder),只拥有合法性的被称为自主型利益相关者(discretionary stakeholder),只拥有紧迫性的被称为苛求型利益相关者(demanding stakeholder)。
    米切尔认为,管理者应给予确定型利益相关者最高的关注度,对这类群体的要求应最优先地给出明确、及时的回应,否则有可能对组织目标的实现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期望型利益相关者也应被管理者纳入工作视野,因为他们一旦再获得另一种属性就会变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而他们恰恰可能有动机去寻求这第三种属性。而对于潜伏的利益相关者,则可以给予较低的关注度,因为他们暂时还不会对组织产生重大的影响。
    与以往的很多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者不同,米切尔的采取的是工具性的分析方法( instrumental analysis),而非规范性的分析方法(normative analysis),即他并不试图从道德的角度去厘清“谁应该是利益相关者”,而是力求让管理者自己去衡量“谁是必须关注的利益相关者”。这一模型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和分类是动态的:一方面,组织中各利益相关者的类型(即三种属性的拥有情况)是随时间变化的;另一方面,即使在同一时间,同一利益相关者对于组织的不同议题( issue),其类型也可能是不同的。这就为组织的管理者在处理复杂多样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如:股东并不是在所有的问题上都是企业当然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由于组织环境的变化,某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角色可能发生转换,管理者必须学会对此进行识别并作出相应的行为调整,以适应利益相关者之间新的利益格局。
    二、高等教育质量利益相关者的动态分析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迅速发展与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responsibilities)的日益关注有着密切的联系。企业社会责任观点要求,管理者不应仅仅对股东承担经济责任(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应对所有利益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高等学校作为一个追求社会性目标的非营利组织,其社会责任是不言而喻的。正如前哈佛大学校长德里克.博克所说,“大学和它的教师似乎把他们的责任严格限制在学术领域。但是,公众几乎肯定对大学和教师有更多的期望”。“大学承担社会责任,或者说大学的社会职责,是任何国家大学存在的目的。”本文的目的,正是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为高等教育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实现其社会目标提供策略性建议。
    高等教育的基本社会职能是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2007年2月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强调:“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因此,本文试从人才培养的层面构造高等教育的利益相关者格局,分别分析政府、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等利益主体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以下简称“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和影响。
    1.政府: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其代理人)是我国绝大多数高等学校的所有者,是高等学校资金投入的主要来源,并且握有大学校长的任命权,因此,它对高校的影响力和合法性从来都是毋庸置疑的,在高等学校的诸多议题中政府均是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原有的高校招生和毕业分配制度下,大学毕业生还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因而政府更多关注的是如何让更多的人享受高等教育而非教育质量,对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紧迫性并不突出。这时,就高等教育质量来说,政府还近似于米切尔所说的“统治型利益相关者”。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入,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于高等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质量;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导致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政府越来越注重资金使用的效率。这一切都促使政府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紧迫性明显增强了。“政府愈来愈关心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愈来愈要求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愈来愈倾向于通过立法、行政、经费资助等手段来影响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2007年1月推出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是政府这种紧迫感的具体体现。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角度来看,环境的变化促使政府同时拥有了影响力、合法性和紧迫性三种属性,进而从“统治型利益相关者”日益转化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这种转化事实上使得政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更加趋向一致,将大大激励高校管理者进一步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教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者也”。有了教师,才有所谓学校;有了教师,才有所谓教育。“代表高等教育教学人员的团体,能够对教育的进步作出重大的贡献”,“应当将其视为并理解为须参与高等教育决策的力量”。高校教师是高等教育活动的执行者,是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的行为主体。不论什么时候,都没有人会怀疑教师是高等教育质量的利益相关者,没有人会怀疑教师对于人才培养质量的合法性和影响力。但近些年来,对于高校教师业绩考核的过度量化而导致正常的评价机制扭曲,“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日趋明显。科研工作质量由于相对易于量化和比较(如发表论文的期刊等级),从而成为教师竞相攀比、竭力完成的“硬”指标,而教学工作由于质量在短期内不易衡量,相对较“软”,而有被教师忽视的倾向。对教学工作只求数量上的达标,对科研工作则追求数量和质量上的超越,成为高校教师中的一种群体性和制度性的失范行为。换句话说,由于教学投入的回报率较低和回报期较长,对教育质量负有最直接、最重要责任的教师,其提升教学质量的紧迫性反而降低了,理论上典型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似乎不那么“确定”了,这必然将对高等教育质量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对高等学校的管理者来说,应着力改变当前扭曲的教师评价体系,强化对教学工作质量的评价,让教师真正回归为高等教育质量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
    3.学生:学生是高等学校存在的理由。就高等教育质量而言,学生应是最当然、最核心的利益相关者。1998年召开的世界高等教育大会通过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世界宣言》就明确指出:“国家和高等院校的决策者应把学生及其需要作为关心的目点,并应将他们视为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参与者和负责任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要使“学生参与有关高等教育问题的讨论,参与评估,参与课程和教学法的改革,并在现行体制范围内参与制定政策和院校的管理工作”。但若按照米切尔的理论来分析,目前的学生却往往并不是事实上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实际上,在米切尔规定的三项属性中,学生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一直实实在在拥有的只是合法性。而作为受教育者或被教育者,学生在宏观方面对于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影响力是很有限的,即使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微观方面,学生也并不具有实质性的影响力。在实行毕业生包分配政策的时代,在毕业生还处于“卖方市场”的情况下,在高等学校“严进宽出”的实际操作方式下,因为在不存在实质性的质量竞争,学生本人对于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并没有那么迫切,此时的学生由于缺乏影响力和紧迫性,而成为高等教育质量的“自主型利益相关者”。
    当高校招生规模日益扩大,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时,教育质量的高低就意味着职场竞争力的强弱,学生对于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紧迫性骤然提高,他们迫切希望通过高等教育实现自身的人力资本增值,获得教育投资(即大学学费)的合理回报,这时他们便从“自主型利益相关者”转变为“依赖型利益相关者”。在未来,当学生在校际自由流动成为可能,学生可以通过“以脚投票”的方式(即转学)表达他们对不同高校教育质量的评价,学生对于高等教育质量的影响力将得以切实发挥,此时的学生将成为真正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他们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诉求将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4.用人单位:“高等教育的适切性,应以高等学校的作为是否符合社会的期望来衡量”。高等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劳动者,劳动者合格与否应当由社会也只能由社会(用人单位的集合)来评价。作为高等教育产出(大学毕业生)的使用者,用人单位对于高等教育的质量要求具有当然的合法性和强烈的紧迫性。但在大学生还是“天之骄子”时,用人单位对于知识型人才的极度渴求,使其对大学毕业生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对于高等教育的质量规格的设定和质量标准的执行也就没有真正的影响力和发言权,他们是典型的“依赖型利益相关者”。但自扩招以来,高等学校及其学生最明显的感觉是,用人单位变得越来越挑剔了:对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各种证书的要求越来越多,对专业的要求越来越精细,对社会实践经验的要求越来越强化……事实表明,随着毕业生日益增多,人才市场的供给不断增大,用人单位的选择余地越来越大,大学生就业已经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用人单位对于高等教育质量的影响力得到了极大的强化,用人单位由“依赖型利益相关者”转变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近年来,各个高校纷纷成立了“毕业分配领导办公室”之类的机构,专门负责和用人单位的联系与沟通,这也可以算做对这种转变的一个回应吧。
    5.学生家长:将学生家长单独列为一类利益相关者似乎有些多余,因为他们的利益诉求和学生的利益诉求似乎是完全一致的。在高等教育还是免费的、大学毕业生还是包分配的时候,家长只要把孩子送进大学校门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他们无需过多考虑高等教育质量的问题。但是,当高等教育开始收费时,家长成为了高等教育服务的购买者(相应的,学生被视为高等教育服务的消费者),他们对于高等教育质量要求的合法性增强了。而同时,由于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他们对高等教育的投资回报却降低了,因此,他们对高等教育质量要求的紧迫性也增强了———学生家长由“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即非利益相关者)转变为“依赖型利益相关者”。如果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持续恶化,将有可能改变学生家长对高等教育投入的预期,减少他们对高等教育的购买行为。换句话说,如果学生家长对于高等教育质量要求的合法性不能得以充分表达,他们将有可能转而以拒绝高等教育服务来表达他们的影响力,即由“依赖型利益相关者”转变为“危险型利益相关者”,这并非危言耸听(随着2010年左右高中毕业生人口低谷的来临,某些层次较低的高等学校就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险)。
    “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分化和分层不断加剧,教育在促进社会分化与分层中的作用日趋凸显,与此同时,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使得不同受教育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更有尖锐与扩大的趋势。再加上,利益冲突不仅存在于受教育者之间,在受教育者与教育者之间、在个体与教育组织和社会之间、在不同的教育组织之间也同时存在不同形式的利益冲突”。对于高等学校的管理者来说,如何分配利益格局、如何解决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进行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运用米切尔的利益相关者动态模型,以全新的视角理解高等教育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深刻变化,或许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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