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法大学聘任乒乓球奥运冠军邓亚萍为该校兼职教授一事引发公众热议。该校部分师生以及舆论对邓亚萍的任职资质和聘任程序提出质疑。随后,中国政法大学回应称,聘任符合规定。(《北京青年报》12月8日)
兼职教授是大学教师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近年来这个群体日益壮大,有的甚至存在着利益输送的灰色“生态链”现象。大学聘任兼职教授不仅仅是一项荣誉和待遇,还事关大学学术声誉与社会声望,切不可随意。
理性分析此事就会发现,名人兼职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进行规范。自然科学家、社科学者及社会贤达在大学兼职,用自己的智慧为大学作出贡献,得到适当利益回报,是正当的。而且大学一些学科紧缺优秀人才,国家允许兼职教授存在是盘活人才交流机制的做法,即通过兼职教授的流动,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学术人才市场。但是,大学也必须通过严格的制度来对兼职教授进行规范,以维护学术秩序和尊严,避免大学在聘任兼职教授方面出现失范。
笔者认为,大学聘任兼职教授本质上是学术事务,大学首先应在学术委员会章程中详细规定聘任兼职教授的条件、资质及程序,只有按照基本的教育标准、学术标准来进行规范,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之后才能授予。其次,要明确规定大学与兼职教授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大学章程以及学术委员会细则的实施为大学契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机会,大学应以此为契机,依据国家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大学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规则,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国内大学还可以借鉴西方国家高校的管理经验,完善兼职教授管理制度。西方国家的大学在聘任兼职教授时也会遭遇同样的问题,借鉴国外对兼职教授的制度规范,以发挥大学兼职教授的“外脑”优势,制定明确政策、完善管理制度,以防止大学领导权力过大,提高兼职教授聘任和管理的稳定性。
目前大学聘任兼职教授不够规范,甚至有的校长、院长一拍脑袋就决定了,弄得兼职教授“满天飞”,貌似大学人脉广泛,却可能导致大学权威学术价值评价的降低。据报道,邓亚萍兼职中国政法大学之所以受到该校部分师生质疑,原因之一在于聘任兼职教授的程序不够规范化、公开化。
那么,如何做到规范有序呢?笔者以为,一方面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应该给予高校更多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学注意操作的规范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方面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兼职教授的资质审查,严格审批程序,使兼职教授的聘任程序更加公开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聘请兼职教授尤其是名人当兼职教授,学校更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在公示等方面做得更到位。(王海莹,作者系天津教科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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