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试点单位 1、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北京市,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广东省,云南省。
2、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北京大学等26所部属高校。
3、建立健全岗位分类管理制度,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改革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形式及其运行机制:清华大学等8所部属高校。
4、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黑龙江省,浙江省,厦门大学等3所部属高校,长春理工大学。
5、改革学科建设绩效评估方式,完善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机制:湖南大学等3所部属高校。
6、构建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健全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黑龙江省。 |
试点实施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出台7项措施4项政策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总体目标: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健全民主管理和决策机制,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健全科学发展保障体系。 [详细]
·湖南大学深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制定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学校、学部、学院三级学术委员会的学术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改革。 [详细]
·浙江部分高校将建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
总体目标: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准入、培养、选拔等机制,创新并界定总会计师制度在现代大学管理制度中的职责内容与履职范围。[详细]
·广东试点140项综合教改 为建现代大学制度探路 |